(北海18日讯)涉及虐猫案的51岁华裔女子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不认罪,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至3月4日过堂。
被告今早身穿桃红色花衣、白色花裤和、黑色包鞋,以及戴黑色口罩,神情自若,由一名男亲友和数名兽医局官员的陪同下抵达北海法庭。
根据控状指出,担任女经纪的51岁被告夏彩清(译音),于12月29日下午1时20分,在诗布朗再也一组屋区的草场凉亭旁的树下,使用一把75公分长的铁棍残忍殴打一只橙色母猫和一只灰白色雌性小猫,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29(1)(a)条文(772条文),并可在29(1)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主控官罗兹曼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作为保释金。
法官诺哈雅蒂接纳该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3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