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23日讯)梳邦再也市政厅官员趁华裔屋主不在家中,破门强拆“违建遮雨棚”事件引起关注,面对民众指责市政厅私闯民宅的质疑,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澄清,市政厅此次是秉公办理执法行动,并非擅闯民宅!
华裔女屋主黄万玉(69岁,退休人士),今日在民政党雪州公共投诉局主任林华正的陪同下现身记者会,不满市政厅官员在家里完全无人的情况下,剪破锁头进入其庭院范围,强拆“违建遮雨棚”,已属擅闯民宅的行为,而且说拆就拆完全不尊重屋主。
林华正也点出,有些民宅违例扩建遮雨棚的情况更严重,甚至直接超出住家外墙范围,但类似的投诉市政厅却没有采取行动,凸显市政厅在处理相关事件上,持有双层标准。
他表示,这起强拆“违建遮雨棚”事件发生在昨日上午,市政厅人员曾拨电通知屋主,要到他们家拆除被隔壁家投诉的遮雨棚,但当时女屋主正陪伴丈夫林万俊(72岁,退休人士)在外复诊,要求官员等待15分钟。不料,官员还是强行入屋拆除。
“我在接获黄万玉的求助电话后,便赶抵现场查看,发现市政厅人员早已剪开住家锁头,入内拆除雨棚。当时我有提出质疑,但官员却试图把我驱赶出去。”
“据悉,官员强拆雨棚,一是因为隔壁住家投诉雨棚导致雨水溅入对方住家停车空间,其次则是没绘制图测并获得市政厅的批准。”
他说,这属于邻里纠纷问题,其实针对溅水问题,只要安置一个隔板即可了事,市政厅人员又何必劳师动众拆除雨棚呢。”
此外,黄万玉也愤愤不平指出,基于住家窗边时而被雨水侵蚀,故去年杪加建上述雨棚,当时和房子其它部分一同修建,共耗1万令吉,该雨棚预计耗费2、3000令吉。
“不过建好后,今年初随即有市政厅官员现身,口头警告我,指隔壁邻居投诉我的雨棚在雨天时溅水,要求我把雨棚往内挪1尺,接著2月份官员再来,便直接以没绘制图测获批为由,向我开出120令吉罚单。”
她说,为保留该雨棚她做了很多努力,如6月份耗费数千令吉聘请工程师绘制图测,欲提呈市政厅建筑组,然而工程师进度缓慢,直至10月才完成。
“然而呈交市政厅建筑组后,又因系统故障,迟迟未编入系统,为此我也向市政厅一再申请展延要求拆除雨棚的决定。”
她说,直至昨日雨棚被拆后,今日才得到市政厅建筑组捎来图测已编入系统,可申请完工及许可证(CCC)消息,但为时已晚。
她直言,此事已纠缠逾1年,令她精神压力沉重,血压飙高,夜不能寐。
黄思汉:不是擅闯,更非硬闯
行动党金銮州议员黄思汉解释,有关行动属于执法行动的一种,不是擅闯,更非硬闯民宅,于情于理都合理。
他说,虽然拆除事件发生在昨日,但其实事件已历经一年时间;作为地方政府,梳邦再也市政厅早前已向违建雨棚的民宅,多次发出通知(Notis),但屋主却一直没主动拆除,这才让市政厅派员前来拆除。
他指,屋主只要一次没有遵照通告指示拆除(雨棚),实质当局就已具有拆除的权力了,但市政厅则多次发出通告,不仅依足标准作业程序,更可说是仁至义尽了。
他进一步解释,拆除上述遮雨棚,其实和地方政府发现具有河流风险非法工厂,发出事先通知,一旦通知届满,就算当下工厂无人看管,也会采取行动是一样的。
黄思汉回应《东方日报》记者电访时,还补充道,所有装修、加建均需提呈图测给有关当局,至于该事件涉及邻里纠纷的部分,应由梳邦再也市政厅具体交代内容。
但他促请民众,尤其是社交媒体的网民,切勿被带风向人士影响,应理性看待整个事件。
此外,梳邦再也市长诺莱妮也表示,当局去年杪接获相关投诉后,今年内便多次与涉及的屋主会面,欲商讨出解决方式。
“然而最终还是没能达成共识,市政厅唯有采取行动,将违建雨棚拆除掉。”
诺莱妮在今早主持梳邦再也市政厅常月会议后,被问及此事时,如是回应。
她指出,皆因上述遮雨棚的搭建方式不符合标准,以致每逢雨天,隔壁邻居住家都会被雨水溅湿。
“因此,市政厅给予通知,要求屋主30天内自行拆除雨棚,可是对方却两度申请展延上述要求,长达1个半月。”
她强调,市政厅人员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的第46条文,进行拆除遮雨棚的执法行动,因该条文下,市政厅是被赋予权力派员入屋拆除违建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