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4日讯)移民局2官员今在哥打峇鲁地庭面控,面对总计33项的受贿指控,被指于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接受总额达15万4340令吉的贿赂金!
第一被告为现年27岁的莫哈末哈里斯,面对多达31项受贿指控,唯被告只承认当中18项罪名,并对13项控状不认罪且要求辩护。
至于第二被告为24岁的法斯玛威,今在庭上对其2项指控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在柔佛州移民局任职的莫哈末哈里斯,被指于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从多名跟官方工程有关的银行户头中获得总数15万2940令吉,这些银行注册户头地址皆位于哥打峇鲁。
第二被告法斯玛威也是在柔州移民局任职,被指控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1日期间,从一拥有官方工程的户头中获得1400令吉的贿赂,有关户头的银行地址位于吉兰丹道北县。
根据上述控状,两名被告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人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罚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扎曼莫哈末诺不允准2名被告保释,并择定案件12月22日下判。处理上述案件的为副检察官诺哈密查,而2名被告并未委任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