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3男1女共车违反有条件行管令(CMCO)遭警拦下,其中一名印裔嫌犯“身有屎”,趁警方不注意逃之夭夭,结果竟揭发另一宗毒品案!
东北县警区主任苏菲安今召开记者会表示,4名嫌犯于本月14日,晚上7时50分,乘坐同一辆轿车经过警方在林苍祐大道峇都蛮体育场前的路障时,遭警察拦下。
他指出,当时警方发现车内共乘4人,已违反CMCO期间车内仅允许乘坐3人的标准作业程序(SOP)。此外,该印裔司机不仅违反SOP,甚至还无照驾驶。
“在警方向4人索取身份证开罚单时,司机假借讲电话为由,偷偷走到后方溜走。”
他说,当警方发现司机溜走后,开始起了疑心,一般违反SOP的人士,不至于畏罪逃走。于是,警方就开始彻底检查这辆轿车,最终在后座发现254克的冰毒(市价2万8400令吉)。
记者询及为何该名印裔嫌犯得以成功溜走时,他回答表示,该处的路障当时非常繁忙,一般不会有人因违反SOP而逃走,而且对方以讲电话为由,逃离警方的视线。
无论如何,他表示,目前警方已握有对方的身份证,也对其展开通缉。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扣留其余3名嫌犯至本月21日。
警起获大批哥冬水逮1人
苏菲安表示,巡逻队伍于本月15日凌晨2时30分,在进行巡逻任务时,拦下一辆载有980包哥冬水的罗里,成功揭发制作哥冬水的住家,寻获制作器具。
他说,这980包哥冬水市价为1万2315令吉,每包售价为5令吉。
他表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被逮捕的罗里司机为39岁巫裔男子,相信当时对方是去送货,结果半路遭警方拦下。
随后,警方也根据嫌犯提供的口供,寻获哥冬水制造地,该住家位于巴东,屋主是一名女子,初步相信两人是一伙。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4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