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19岁男子今日在法庭被控性侵一名17岁少女,被告否认罪名,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拉苏尔被控于2019年12月9日凌晨4时,在爪夷芭甘榜巴东百大年一间民宿房间,触摸16岁8个月少女的下体,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罪名,其律师哈比斯说,被告家里有六兄弟姐妹,排名老大,平时协助父亲兼顾餐饮店,家庭收入不高。
法官最后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案件展延11月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