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女小贩涉嫌虐待一名6岁女童,甚至以木棍把起其左手打断。女小贩今早在亚罗牙也法庭面对2项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10月26日过堂。
被告为现年40岁的祖莱莉,来自马日丹那。她被带入法地庭时情绪表现激动,见到亲人时不禁痛哭流泪。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与一名仍在潜逃的同伴,涉嫌在今年5月至9月之间,早上8时至凌晨12时,于斯里巴也隆布花园一间住家单位内,身为受害者的抚养人却疏忽照顾,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罪成者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出,被告与一名仍在潜逃的同伴,在上述时间、地点使用木棍,蓄意致伤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左手断裂,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20年、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不承认有罪,要求进行审讯。
此案主控官为阿塔娜尧副检察司基于受害者与被告是监护人关系,不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保释。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本身是一名在路边售卖椰浆饭小贩,育有5名孩子,其中两名孩子还在生病,恳请法庭允许她保外申请。
法官阿末沙查里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听后双手掩面哭泣,案件将在10月26日过堂。
据悉,女童父母因被警方逮捕,而把女儿托付给被告照料,被告照顾受害者已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