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日讯)吉打州警方今日宣布销毁6年来已被法庭判决的1887宗毒品案的各种毒品,总值859万3988令吉。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哈沙努丁指出,毒品是国家首号敌人,警方向来不手软,采取强硬且严厉行动杜绝毒品问题。
他指将被销毁的毒品包括5.71公斤海洛英、2.16公斤冰毒、1549颗摇头丸及5仔和马丸、0.67公斤大麻、18.98公升咳药水、0.04公斤K他命、54万2751公升哥冬水,以及3223.15公斤哥冬叶。
“这些毒品将交给森美兰波德申Kualiti Alam有限公司进行销毁。”
哈沙努丁是于周三在吉打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另一方面,他说,今年1月至8月,吉打州警方与肃毒组逮捕6879名分别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952年毒药法令,以及1983年吸毒者法令(治疗与康复)的人士。
他说,6879名被捕者当中,4126人(60%)是有吸毒前科,另外2753人(40%)是没有吸毒前科。
他说,对于重犯者,警方将会逐一开档调查,并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将他们提控上法庭。
他说,警方在这期间共起获总值181万令吉的各类毒品,包括64.55公斤海洛英、35.14公斤冰毒、5664颗摇头丸及5仔和马丸、1.42公斤大麻、4棵大麻树、126.03公斤咖啡因、157.58公升咳药水、0.13公斤K他命及2131.96公升哥冬水,以及1万4628.04公斤哥冬叶。
他指出,调查案件共5511宗,其中4169宗涉及供应与拥有,另外1342宗涉及吸毒者,他们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以及吸毒者法令第3(1)条文。
至于今年1月至8月的提控率,他说,其中3529宗个案(85%)已在供应及拥有条文下被提控、506宗个案(45%)已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提控,以及119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下被捕。
另一方面,吉打州总警长拿督哈沙努丁指出,不论任何人从事任何行业,只要在执行强化行动管制令区域内,一律不准离开强管区,这也包括警员和从事主要服务业的员工。
他说,警察部队有25名来自华玲、居林及双溪大年在强管区内值勤的警员,他们已被指示暂停值勤,并由其他同僚暂代他们的工作。
他说,穿戴粉色手环者一律不准外出,只有手戴白色手环的一家之主可以外出购买必需品,惟有限时外出,倘若超时外出,也会被采取行动对付。
另一方面,他指出,今年1月至8月,警方共展开633项突击非法赌博行动、逮捕844人、充公现金10万4479令吉,以及441架赌博器材。
他说,非法赌博的方式包括网上赌博、呼叫中心、非法万字、建筑物内赌博、赌球等。涉及非法赌博者包括各种族。
他吁请民众,若有与非法赌博相关的情报,可联系警方以便采取突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