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8日讯) 六旬保安员涉嫌在路上骑摩哆拖狗,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认罪行,这也是动物福利法令落实后,吉打州首宗被提控上庭的虐待动物案件!
被告为克里斯南慕迪(60岁)是一名保安人员,疑骑摩哆踩油门拖著狗在路上跑,导致狗受伤。
控状指他于2019年11月10日,在惹兰伯安甘(Jalan Berangan)朝斯里旺花园路段,以不人道的手法致伤一只狗,因此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不少过2万令吉罚款,或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控上双溪大年地庭时否认罪行,法官菲西拉将案件定于9月20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为嘉尼逊,此案主控官则是吉打兽医局的阿兹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