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8日讯) 印裔男女在遗失大马卡后,报案谎称遇劫,今日遭警方以报假案的罪名提控上庭,两人俯首认罪,各面对800令吉的罚款,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
两名被告分别为来自和丰的莎米拉(22岁,油站员工),以及峇眼色海的沙罗尼(32岁,合约员工);两名被告互不认识,但却在遗失大马卡后,不约而同在同一天前往警局报案,谎称遭遇抢劫。
根据控状,女被告是在今年8月11日前往新沙叻警局报案时,指称当日下午4时10分从怡保下班返家途中,于新沙叻靠近板厂的候车站,被两名共乘摩哆的印裔男子抢走印有米奇老鼠图像的蓝色钱包。
女被告的报案目的是要在申请补办大马卡时,免遭国民登记局罚款,但却导致警方浪费人力及物力展开调查工作,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报假案)条文。
至于男被告则被控于8月11日报案,谎称在霹州珠宝寻工时,遭到2名骑乘野马哈摩哆的劫匪抢劫,夺走手机及钱包,所以向警方报案,以在申请补办大马卡时,不会遭到国民登记局罚款,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82(报假案)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两名被告今日在江沙推事庭先后面控时,皆向法庭俯首认罪,推事罗海达宣判两人各需要缴付800令吉的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此案的主控官为哈斯尤丹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