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民政党分部秘书被殴打成植物人,警方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伤害他人身体)提控嫌犯!
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张建锋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根据警方8月7日发布的公函内容,有指当局针对该事故,已完成调查工作,而调查报告已提呈至总检察署。
“我感谢警方针对此案给予回复,毕竟这起案从发生至今已经有半年了。而我们在8月2日协助伤者家属召开的记者会,显然已成功引起警方的关注。”
他续指,对于警方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来提控2名嫌犯的决定,感到满意。同时希望尽早把2名嫌犯提控上庭,并将2人绳之于法,为事主以及其家属讨回公道!
另外,张建锋与民政党总秘书麦家强早前到事主家中探访时,也移交党部发出的1000令吉慰问金,给予其家属。
麦家强说,嫌犯一旦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2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现年59岁的事主甘纳,是民政党峇冬加里分部秘书,他在今年2月12日凌晨,被发现遭人殴打至重伤,送院后一直陷入昏迷至今。
根据早前报导,事主在事故发生前,曾经骑著摩哆车出外,追著2名疑似酒驾和涉及撞后逃的少年。岂料,再被人发现时,已身躺在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