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华裔三兄弟因涉嫌在中药店售卖362瓶冒牌斧标驱风油,而在今日被带上爱极乐地庭面控,三人皆承认有罪,最终被法庭宣判合共罚款1万1500令吉!
三名被告为张方庆(27岁)、张方豪(25岁)以及张伟强(23岁)(人名皆译音),他们分别在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条文下被控。
被告张方庆是在第二地庭被提控,根据控状,他是在本月11日约中午12时28分,在武牙拉也一间中药店内摆卖50瓶,分别为56毫升、28毫升、15毫升、10毫升、5毫升以及3毫升的冒牌斧标驱风油。
被告行为已抵触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02(1)( ii)条文下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每项仿冒商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当场认罪,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3个月取代。此案由甲州贸消局沙林瓦西副检察司主控。
第二名被告张方豪则在第三地庭被控,他涉嫌在本月11日中午约12时47分于爱极乐一间中药店售卖298瓶冒牌斧标驱风油。
第三名张伟强则被控于本月11日中午约12时30分,在马六甲拉也一间中药店售卖14瓶冒牌斧标驱风油。
两人皆承认有罪,被告的代表律师冷甘纳登向法庭求情时指出,被告们属初犯,并已知错且承诺不会重犯,而被告们还需负担尚在求学弟妹的生活费,因此恳请法庭减轻判决。
案件主控官甲州贸消局陈恎庈副检察司则表示,被告们的行为可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及恐将造成使用者皮肤出现敏感问题,引起健康隐忧,建议法庭给予严惩以示警惕。
法官诺玛依斯迈最终判处两名被告分别罚款7000令吉及1500令吉。
案情指出,甲州贸消局执法官员在展开一项取缔行动时,发现3名被告店内所售卖的驱风油为赝品,因此充当场公了总值2123令吉90仙,共362瓶冒牌斧标驱风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