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讯)霹雳州秘书署一名前文化部官员,今年7月被控接受商家逾14万令吉馈赠后,今早又再面对另3项贪污罪,涉及的款项共逾10万令吉。
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每个月到霹雳州反贪会报到。
被告克曼(45岁)今日在怡保反贪污庭面控,他在涉案期间,也是霹州2018年马运会的秘书处代理。
首控状指被告身为一名公务员,在2018年11月28日于怡保某家银行,接受一间市场管理公司业者的5万令吉,而被告知道对方与他有公职上的关系。
次控状指被告在2019年2月1日于怡保某家银行,接受同一名业者的4万令吉。
去年被停职
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在2018年11月18日,于霹州秘书署邻近一带,接受一家活动筹划公司业者的1万8000令吉。
上述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瓦希达建议法庭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制定在1万令吉,同时规定被告必须每个月向反贪会报到。
代表律师凯里拉兹瓦表示,被告于去年被停职,且育有3名18岁以下,仍在求学的孩子。
此外,他指被告配合反贪会调查,上个月更上庭面对3项贪污罪,并缴付每项7000令吉的保释金,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官英德拉最终准许被告以每项控状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每个月向反贪会报到;案件订8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