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一名巫裔男子破屋行窃,被返家的屋主撞见,因此被逮捕控上庭。由于他在案发时没有携带身份证,因此共面对2项控状,分别判监禁7个月和罚款500令吉或以监禁10天取代,以及监禁1个月。
该男子被控在2020年7月28日,早上约11时45分,在马当路一带的某住家破屋行窃。
他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4年。第二次被控将可被判罚款或鞭刑。
与此同时,他因没有携带身份证而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条规第25(1)(n)条规。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3年或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