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收贿6000令吉的一所学院女教职员,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8月24日再度过堂。
被告法丽达(54岁),被控于2016年4月6日,晚上7时15分在芙蓉一间餐馆,收取一名食品供应商给予的6000令吉,以作为成功得到供应食品给学院的酬劳,因而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65条文。
被告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向法官玛蒂哈否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并案展今年8月24日再度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再纳亚耶副检察司。
(芙蓉21日讯)收贿6000令吉的一所学院女教职员,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8月24日再度过堂。
被告法丽达(54岁),被控于2016年4月6日,晚上7时15分在芙蓉一间餐馆,收取一名食品供应商给予的6000令吉,以作为成功得到供应食品给学院的酬劳,因而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65条文。
被告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向法官玛蒂哈否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并案展今年8月24日再度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再纳亚耶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