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讯)一名霹雳州秘书署前文化部门官员,涉嫌接受2名商家共14万9600令吉的款项馈赠,今日被控上怡保法庭。
被告不认罪,获法官允许以2万1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同时定时向霹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案件订于8月19日过堂。
被告克曼(45岁)涉案时也是霹州2018年马运会秘书处代理,他共面对3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身为公务员的他,在2018年11月15日于怡保某家银行,向一家节目统筹公司的巫裔业主莫哈末祖基菲收取7500令吉,而被告知道东主与他有公务上的关系。
次项控状指他在2019年2月14日于怡保某家银行,透过第三方的银行户头,接受一名巫裔男子拉惹凯里汇入6万8600令吉,作为开设洗衣店资金,而该洗衣店是在其岳父名下。
第3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2月18日在霹州体育馆范围,透过第三方,向一家音乐公司的巫裔业主拉惹凯里,收取7万3500令吉的现金,而被告知道东主与他有公务上的关系。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瓦希达建议法官,将每项控状保释金设定在1万5000令吉,以及规定被告每个月必须前往霹州反贪会报到。
被告辩方律师凯里拉兹瓦则表示,其当事人去年已被革职,需要养育有3名18岁以下,且在求学的孩子。
他也援引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指对方涉嫌受贿22亿令吉,但只需缴付320万令吉的保释金,即不超过受贿金的2%,但被告涉贿不超过15万令吉,若要他缴付4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似乎过分。
他献议法官将保释金设在每项控状3000令吉,其当事人也会定时向反贪会报到。
然而,主控官反对辩方的建议,并指纳吉案当时在媒体报导时,户头已被冻结,但根据控方了解,被告的洗衣店生意很好,再说被告抵触严重罪行,不能与纳吉案相提并论。法官英德拉最终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