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印裔男子涉嫌殴打妻子,以及出言恐吓要杀死妻子喂鱼,被告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被告仅承认殴妻控状,被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将被监禁10个月取代。
尽管如此,被告不承认恐吓妻子,推事张素瑜允准被告服刑3个月后,获准以18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展至9月8日过堂。
被告苏利亚巴克斯(30岁,来自冬牙峇株)。首控状指被告被控于6月2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冬牙峇株的住家,以手殴打25岁的妻子的脸部和头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恐吓其妻子将杀死她喂鱼,因此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布特丽娜蒂雅。张素瑜较后作出上述判决,由于被告不承认次控状的罪行,案件展至9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