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11名男女涉嫌酒后驾驶遭警方提控,分别被判罚款4000令吉至5800令吉不等,其中6人因无法缴清罚款,面对6个月的牢狱之灾!
新山南警区主任莫哈末峇德兹里披露,今日有9名男子及2名女子因酒后驾驶,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醉驾),遭警方带往新山交通法庭提控,被判罚款4000令吉至5800令吉。
“上述11名被告当中,其中6人因无法缴清罚款而被判监禁6个月。最年长者为58岁,最年轻的仅22岁。”
莫哈末峇德兹里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案件。
他表示,警方将随时展开醉酒行动,并促请所有道路使用者谨遵交通规则,避免酒后驾驶而导致车祸发生,危及他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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