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一名手机零售商涉嫌违反行动管制令,企图以500令吉行贿居銮市议会官员,结果遭反贪污委员会提控。
被告陈义翔(36岁,译音)今日上午被带往新山第一地庭面控,他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在外,案件展延至7月20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0日,上午11时35分,在居銮市议会以500令吉现金贿赂市议会官员詹德兰,涉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b)法令(企图行贿)条文,被反贪会传召协助调查,随后遭提控。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不少过5倍的贿金,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蔡学捷向法官求情,被告除了要奉养六旬双亲,其弟弟因病而需要每个月接受治疗,加上被告在行动管制期间生意受到影响,要求降低刑罚。
承审法官卡玛鲁丁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在外。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