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30日讯)行动管制令期间进行群聚,5名印裔男子因拒绝服从警方的解散指示,昨晚遭警方当场逮捕后,今早被押往和丰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5名被告都是在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下被提控,其中4名嫌犯各判于罚款1000令吉及监禁1个月,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另一名被告由于只有17岁,法庭择定5月18日过堂,以等待有关当局对该被告进行的心智报告(laporan akhlak)出炉,同时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
4名成年被告分别是卡莱阿拉森(18岁)、罗吉斯瓦兰(18岁)、塔拉玛拉吉(18岁)及迪亚戈(22岁),另一名未成年被告则不能揭露身份。
根据控状,5名被告是于周日(29日)晚上8时,在和丰多文拜花园一间住家外的疫区范围进行群聚,进而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第3(2)条文,并可在第7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都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今日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俯首认罪;他们也在求情时,因在庭上私下讨论,而被推事诺哈莎丽娜指示被告有话直说,不要私下讨论。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萧聪慧副检察司。
案情显示,警方是在周日(29日)晚上8时在和丰多文拜花园进行巡逻时,发现5名被告群聚在一间住家外,警方趋前指示被告解散及回家,但被告们拒绝听从指示,警方随即逮捕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