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9日讯)华裔兄弟连同一名新加坡籍华裔男子涉及240万令吉欺骗案,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获准以2万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5月5日再度过堂。
3名被告郭志聪(译音,45岁)、郭志伟(译音,40岁)及谢振兴(新加坡籍,译音)今早被带上芙蓉第3地庭时,被控于2018年4月4日至8月6日期间,利用4间不同的公司名下的6个银行户头欺骗一名男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3人在听取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芙蓉第3地庭法官麦慕那否认罪行,因而每人获准以2万5000令吉担保外出,并且需要交出护照及需2名担保人。
此案检察官为哈菲扎哈仑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