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 一名保安员因强奸7岁的侄女,而被判坐牢25年和鞭笞10下。
在某保安公司任职的被告(47岁)被揭发兽行后,曾一度喊要自杀,惟弟媳并不吃这一套,还是报警将他捉走。
控方指被告于2017年4月份某日下午,在吧巴县的一间无门牌住家内,强奸一名7岁女孩(被告的侄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罪成面对监禁最少8年、最多30年,以及鞭笞最少10下。
保释在外的被告今是坐在公众席上,名字被叫之后才步入被告栏中面控。
个子矮小的被告因听力不佳,必须法庭多次高声重复问题,才把话听进耳里。
他告诉法庭自己认罪乃出于自愿,没人强逼招供。
被告也以自己有病在身,且必须照顾家人为由,请求法庭轻判。
副检察司法依扎则指出,受害人是被告的侄女,年仅7岁,本应受到呵护,可是被告却加害于人,导致侄女事后心灵重创,因此请求法官判以重刑,以儆效尤。
承审地庭法官诺哈菲莎下判时表示,被告虽及早认罪,惟强奸乃重罪,且经常发生,被告身为长辈不但没有呵护侄女,反而加害于人,于是判被告入狱25年和鞭笞10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呈堂案情显示,受害人是通过WhatsApp向一名男同学述说其伯父的不耻行为,后来因母亲查看手机内容,才揭发了伯父的兽行。
案情也显示,被告犯案时强行脱下受害人裤子,并霸王硬上弓得逞。
被告过后被弟媳当面对质时承认自己的所为,惟却以死要胁,要受害人的母亲不要报警,也不要告诉受害人的父亲,即被告的胞弟。
尽管如此,被告的弟媳最后还是报警捉人,将这名禽兽不如的伯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