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一名资讯科技(IT)职员去年在南北大道车祸冲突闹出人命的案件中被控谋杀,高庭今日允许他就本身所面对的谋杀控状提出司法挑战。
被告姚维良(译音)的辩护律师黄朱强在庭讯后对记者说,法官拿督斯里玛丽雅娜在聆听申请人和答辩人的陈词后,发出准令予其当事人,以就其控状提出司法复核。
“我的当事人在被控时,没有化验报告、没有解剖报告、没有鉴证报告,什么都没有。他被提控,却没有总检察长发出的同意书以进行提控。
“现在,我们要检讨总检察长在这方面的程序不当,因为这类情况在推事庭层出不穷。
“我的当事人是于去年8月22日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上加影推事庭,但总检察长是在前一天才同意提控,过后此案在同年12月9日移交莎阿南法庭。”
黄朱强补充,法庭定于3月4日进行案件管理。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代表在这项司法复核申请中,被列为答辩人的总检察长。
现年42岁的姚维良在申请中要求法庭宣判,总检察长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下,将一宗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同意书存有恶意,并寻求庭令,以撤销他所面对的谋杀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芙蓉)第293.6公里处,谋杀29岁的赛莫哈末丹尼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强制处死。
根据报道,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的车撞到被告车尾后,双方在靠近万宜新镇的岔路停车吵架;有民众见状也停车劝架,但死者相信心有不甘,持棒球棍猛砸被告轿车车头,导致被告情急下踩油门撞到死者,令他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