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 2名男子因涉及伊斯兰国(IS)活动而于今日被提控,为了收集资料,法官择定案件在3月20日过堂。
担任按摩师的莫哈末阿育(36岁)和担任Grab司机的阿米鲁(35岁)今早分别在怡保第二地庭被控于1项和2项罪名。当通译员在庭上读出控状后,2名被告皆表示明白。
副检察司菲道斯向法官阿兹曼表示,控方需要2个月时间收集资料,同时要将案件转至怡保高庭审理,法官因此允准此案在3月20日过堂。
36岁的莫哈末阿育是一名按摩师,他被控于今年1月6日上午7时20分,在九洞美露花园的一个单位,因所持有的“三星”银色手机内含有相关“伊斯兰国”的元素,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刑事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同时也会失去被充公物品的拥有权。
至于阿米鲁所面对的首项控状则是指他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霹雳甘榜牙也的一间组屋单位,以宣誓的方式支持“伊斯兰国”组织,因此抵触刑事法典130J(1)(a)条文。
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或罚款,同时有关用来进行犯罪用途的的财产也将被充公。
第2项控状则是指他于今年1月6日上午7时20分,在中霹雳甘榜牙也的组屋单位内,拥有相关“伊斯兰国”元素的物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刑事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同时也会失去被充公物品的拥有权。
两名被告是于今年1月6日被逮捕,今日出庭时神情淡定,而他们的家人也出庭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