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 两名华裔男子因在车祸中打伤旅游巴士司机,并在警方盘问时出言不逊及袭击警员,今早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两名被告皆不认罪,案件择定于2月13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赖国光(译音,35岁)及林建平(译音,39岁)。两人被控于1月24日下午1时45分,在新山往振林山本达斯29公里处,因驾驶的四驱车与一辆旅游巴士相撞,在司机诺哈菲兹(32岁)下车查看时出手打伤对方。
有别于事故当天遭人录下的嚣张态度,两人今日被押入法庭面控时,全程底头闪避媒体镜头。
根据控状,林建平被控于本月24日下午1时45分左右,在新山朝振林山本达斯方向29公里处,致伤旅游巴士司机及破坏旅巴防撞栏、车灯及车门,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及323条文(蓄意伤人)。
至于赖国光,则因为伤人时使用武器,抵触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及324条文(以武器致伤)。
两人面对上述指控状时皆不认罪,获得法官批准以4000令吉保释,同时在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受害司机。
另外,两名被告也因于同一天下午3时45分及5时51分,在振林山警局接受警方盘问时,因举止不雅、出言不逊,并在警局盘问室乱丢椅子,甚至袭击一名警员,而抵触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及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武力妨碍公务)。
在抵触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下,两名被告获准以各以2000令吉保释;至于使用武力妨碍公务控状,两人则获准各以35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的主控官为努哈雅蒂副检查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阿末尤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