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讯)生活压力大,为赚取额外收入而当“钱驴”的巫裔女秘书,今早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芙蓉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6000令吉。倘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以入狱5个月代替。
被控上芙蓉第一地庭的被告阿丝丽娜(47岁),被控于2015年10月29日,借出在汝来艾芬银行( Affin Bank Berhad)的银行户头进行欺骗,让受害者绮丝玛将4618令吉汇入其银行户口,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
被告向芙蓉第一地庭法官玛蒂哈俯首认罪,并在求情时表示,位于吉隆坡一间私营公司工作的她,原本公司是在住家附近,所以当时的生活费还不至于太高。
随著公司搬迁后,生活费提高了,以致收入不足应付生活费,才会当“钱驴”,以赚取额外收入。
她称,收入不多无法缴付太高的罚款,因此希望法官能够轻判。法官玛蒂哈在宣读判决时,判被告罚款6000令吉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再娜副检察司。根据案情,被告于2015年2月初将银行提款卡交给一位名为莫哈末的男子,并被利用在网络以“一马发展公司(1MDB)26亿令吉计划”进行行骗,以致受害者绮丝玛掉入圈套,将4618令吉投资金汇入属于被告的银行户头。
受害者在把钱汇入后,根据银行记录显示,属于被告的银行户头,是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12时32分至12时34分之间,在安邦艾芬银行的提款机被取出了4600令吉。
经过调查,被告承认出现在银行户头的4618令吉并不属于她,并承认当“钱驴”利用银行户头赚取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