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联邦法院驳回一名改信伊斯兰教母亲提出的上诉申请,其信奉佛教的前夫则可继续拥有2名孩子的监护权。
这名母亲是针对上诉庭将孩子监护权判给前夫而提出上诉,由拿督莫哈末扎哈维、拿督阿都拉曼和拿督哈斯那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这名母亲的申请,并谕令她需要支付1万令吉堂费。
主审法官莫哈末扎哈维认为,这名母亲未能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所规定的最低要求。
他说,这名母亲的代表律师罗哈尼提出的三个法律课题与案件事实有关。
早些时候,联邦法院驳回该名母亲提出新证据的申请,并谕令她支付3000令吉的堂费。
法官莫哈末扎哈维表示,提出新证据的申请还为时过早,因为这名母亲还没有取得联邦法院的上诉准令。
这位43岁的母亲于2015年12月改信奉伊斯兰教,在去年4月获得了2个孩子的监护权。
2016年5月11日,在前夫不知情和未获得同意的情况下,为2名孩子改信奉伊斯兰教,这两名孩子年龄分别为4岁和8岁。
莎阿南高庭将孩子监护权判给母亲,不过在2018年9月14日,上诉法院将2名孩子的监护权判给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