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因在公寓内非法藏有和囚禁受保护马来熊而面对两项控状的马来女艺人扎丽苏菲亚,今天改口认罪,法庭判她罚款2万7000令吉。
28岁的扎丽苏菲亚在被控藏有受保护动物的控状下,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在囚禁受保护动物的控状下罚款7000令吉或监禁4个月。
扎丽苏菲亚今天在案件重新过堂时改口认罪,法官马妮拉因此作出上述裁决。
被告被控去年6月6日晚上8时,未经许可下在家中藏有受保护动物,因此被控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69(1)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条文下判刑,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令吉或监禁10年,或两者兼施。
第2项控状则指扎丽苏菲亚在在不适当的地方囚禁受保护动物,影响受保护动物的健康。她因此被控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86(1)(c)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86(1)条文下判刑,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扎丽苏菲亚的代表律师聂慕末说,其当事人是首次被控,之前并没有其他犯罪记录,因此要求法庭只判罚款。
“被告只是想救这只动物,无意从中获取利益。有关动物在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时,健康情况良好。”
来自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的主控管纳查鲁丁,要求法庭判以刑罚,以儆效尤。
“这是让被告和社会吸取教训,了解法庭严正处理涉及野生动物的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