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辇14日讯)霹雳州警方宣布大破3宗涉嫌违规收藏烟花炮竹案件,并充公496箱,市值超过140万令吉的各类烟花炮竹,成功截阻大量的烟花炮竹在区内贩卖。
吉辇警方是于本月12日,与霹雳州警察总部携手在吉辇的巴里文打新板里玛与峇眼色海展开的3项取缔行动,起获上述违禁品,并扣捕3人协助调查,惟其中一人过后因健康问题获保释。
警方在行动中充公的烟花炮竹达13种,包括“小黄蜂”、“吉星高照”、“炸珠魔术弹梦幻王国”及“摇钱树”等。
吉辇警区主任阿末峇迪警监今早在吉辇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如是发布;陪同者包括拉柏尼警长与凯里警长。
阿末峇迪指出,警方在经过一周的暗中观察,于本月12日下午1时30分,根据情报突击检查位于巴里文打新板里玛的一间货库,打击违规收藏烟花炮竹活动。
他说,警方抵现场时,发现2名华裔男子正在整理棕色纸箱,遂向2人表明身份及展开检查行动,随即在纸箱内发现大量各类型的鞭炮与烟花。
他指出,调查显示,该货库拥有合法收藏烟花炮竹准证,惟数量仅限每款10箱,然而收藏在货库的数量已超过准证所允许,有者更是违禁种类。
他补充,准证所允许收藏的烟花炮竹数量与种类,警方原封不动,不过,超量的其中482箱原价值35万令吉,市值140万令吉的烟花炮竹则遭警方充公,截阻了大量的烟花炮竹在该区销售。
“同时,警方扣捕了2名华裔男子作进一步调查,嫌犯年龄分别26岁及47岁,没有案底。”
阿末峇迪说,第2宗案件,警方于检查峇眼色海的一间商店,并在店内起获4箱原价2000令吉,市值8000令吉的各类烟花炮竹。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扣捕一名嫌犯,对方涉嫌违规收藏烟花炮竹,以在华人农历新年期间销售,惟过后基于健康问题,嫌犯获准保释。
至于第3宗,他指警方取缔巴里文打一单位无人的店屋,充公10箱违规收藏的烟花,市值6000令吉。
阿末峇迪强调,警方已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以上3宗案件,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图说:
阿末峇迪(左起)与凯里展示警方充公的部分烟花炮竹。
警方在行动中充公的烟花炮竹达13种,成功截阻大量的烟花炮竹在区内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