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61岁华裔前任校长今日被控趁职位之便滥权,通过出租校园设备中饱私囊,共面对8项控状。被告否认罪名,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2月28日过堂。
被告陈泰春(译音)被控透过租借学校场地予他人,从中私吞款项,其每条控状涉及中饱私囊的款项约1500令吉至2万令吉不等。
主控官迈沙哈鲁丁建议法官阿未阿查哈里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作为保释金。
不过,被告向法官求情,指自己没有工作,希望法官能减低保释金,法官最后批准每项控状以2500令吉作为保释金,共2万令吉。
法官也要求被告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需到反贪会报到,案展2月28日。
被告离开法庭时,大方任由媒体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