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在闭路电视及自动车牌辨识系统等科技协助下,槟州警方迅速侦破持械打劫解款车及抢走23万现钞的案件,同时发现其中一名主谋是解款车保安公司的前员工。
这起抢劫案是于去年12月16日于武吉占姆一家银行前发生。当时一辆保险公司的解款车抵达银行后,遭2名印裔抢匪趋前抢走一袋钞票,期间还致伤一名跑腿脸部。当时该解款车上还有一名司机和保安人员。
槟州副总警长拿督罗斯里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至今已逮捕12名年龄介于20至62岁的嫌犯,分别是5名印裔,7名马来人,当中有6人是直接涉案。
他说,此案共有2个主谋,其中一名62岁的主谋曾在该解款车保安公司工作,并在2014年离职;案发当日驾驶该解款车的司机、保安人员及跑腿皆被逮捕。
他说,根据闭路电视显示,当时2名抢匪在干案前,先在附近一辆车上与主谋会合,之后才下车干案。
“主谋共有2项案底,即偷窃摩哆和拥有贼赃,而2名抢匪分别有5项和7项案底。”
他说,警方进行调查后,充公了1把手枪、子弹、手枪盒、4辆摩哆、数台手机、金饰和现金1万2300令吉。
他补充,主谋用劫来的钱,用现金买了一辆价值1万4000令吉的摩哆供自己使用,另外也买了2辆摩哆给孩子,3辆摩哆总值3万5000令吉。
“劫来的钱也用来购买股票,或存进银行。”
他表示,结伙持械抢劫可在行驶法典第395/397条文下被对付。一旦有罪,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他说,警方同时也可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重刑)对付,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14年及鞭笞不超过6下,以及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感谢槟州政府,特别是槟岛市政厅安装了许多闭路电视,因为这可协助警方迅速破案,并希望政府未来可安装更多闭路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