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本地一名电召车女司机疑被男乘客言语性骚扰,事后更被涉事乘客投诉,而遭到电召车公司停机处罚!女事主愤而向一家电召车公司以及交通部发出律师信,促请有关单位关注电召车司机的权益!
事主叶女士(41岁)今日透过大马电召司机协会副主席辜国顺代为发表声明,直指本地一家著名电召车公司在未查明事件真相前,便终止其司机的资格,罔顾电召司机的举动,也让女事主的经济陷入困境。
叶女士表示,本身是一名单亲妈妈,并独自抚养一名孩子。为了能够兼顾家庭和生计,所以从今年2月份起,担任全职电召车司机,每日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
她称,为了确保能稳定工作,面对乘客的欠妥行为一般都会处处忍让,半年以来的星评数字维持在4.8至4.9。期间,也遵照政府和公司的要求,考取公共服务交通执照(PSV)。
“所以我对电召车公司早前不公平解雇我的举措,感到突然、伤心和不知所措!”
她说,该公司在处理有关个案上,仅听取顾客的片面之词,并以侮辱驾驶、鲁莽驾驶和对乘客起口头争执为由,在今年的7月23日终止其司机伙伴的资格。
她续说,实际情况为涉事男乘客曾对其进行言语骚扰,对方更频频强迫她“陪聊”,令其无所适从。同时猜测该名乘客是在事后担心被追究,故才会恶人先告状。
除此之外,叶女士表示,基于电召车行业能弹性工作和多劳多得的考量,她过去每月辛勤工作可获3000至4000令吉的收入;如今只能从事散工,赚取1000令吉左右的微薄收入。
因此,她也会委任吴健南为其代表律师,并向Grab和交通部采取法律行动。
另外,辜国顺披露,本地许多电召车司机都面对权益被忽视、甚至是被剥削的情况。在面对乘客的无理指责时,司机的辩诉立场往往不被重视。
他补充,电召车公司强制要求司机申报个人资料,然而却迟迟未对乘客严厉实行实名认证。此举等同于对司机的人身安全弃之不顾。
加上,电召车司机既然已经按照交通部的要求考取公共服务交通执照,故政府也当协助保障司机的权益。
未获正面回应
马华社运局主任吴健南披露,过去曾针对电召车司机权益,3次致函到交通部,同时也2度拜访有关部门,然而最终也不获正面回应。
他指出,当局将向政府以及电召车公司提出5大诉求,并促有关单位在30天内尽早回应,否则不排除会采取更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他说,基于交通部长陆兆福拒绝与提出诉求的司机对话、电召车公司无理勒令司机停机、交通部维护业者利益大于司机的基本权益、参考国外司机控告电召车司机的成功案例以及司机的人权和尊严,才正式发函给有关单位。
他补充,电召车司机的5大诉求包括:禁止无理解雇司机、在《劳工法》下承认电召车司机的权利、落实乘客实名制、禁止歧视以让弱势群体能够从事电召车行业,以及设立电召车案件特别仲裁庭。
他补充,若有关案件起诉成功,将成为大马首个案例。
与此同时,他称当局将发起“大马电召车司机司法基金众筹运动”,主题为《一人10令吉,捍卫司机公义和尊严》,吁各界以行动支持该项行动。详情可Whatsapp联系:012-3310140(Vincy)或018-3860768(Domi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