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1日讯)一名男子被控性侵隔壁家亲戚的8岁女童,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法庭同时也在被告否认有罪后,禁止他踏入受害人目前接受庇护的县市一步。
54岁的被告,涉嫌于今年5月19日,在昆达山某无门牌住宅内,触摸女童私处,受害人是被告年仅8岁的侄孙女。
控状指他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罪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副检察司雅蒂巴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反对保释,理由是沙巴经常发生性侵儿童罪行,且有许多被告骚扰证人要求受害人家属撤销案件的例子,最终让性侵犯逍遥法外。
律师拿督迈佐马合则表示,被告目前和家人住在哥打马鲁都,因此没有骚扰证人之虑,恳求法庭容许保外候审。
法官艾斯皮礼缪于是要求被告出示相关文件,证明其确实住在哥打马鲁都。
被告遂示意公众席上的亲属找出一些证据如水电账单,最后呈上让法官过目。
法庭在确认了被告帐单上的名字和地址后,便要控方提出保释金的条件。
副检察司雅迪巴开出1万5000令吉和2名担保人的条件。
律师迈佐则认为1万5000令吉保金过高,其当事人务农为生,收入不高,必须供养尚在求学的孩子,期望将保金定为2000令吉。
法官聆听了双方陈情后,作出以上决定。
法庭同时命令被告保外候审期间,不准骚扰证人,不准踏入兰瑙县任何一步,如果要离开哥打马鲁都县则须获得警区主任准许,每个月首日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告行踪,任何有违则保释作废、保金没收,并押送法庭面控坐牢,案展11月28日再度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