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涉嫌滥用社交媒体,发表破坏社会安宁的言论,一名印裔男子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两项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允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10月17日过堂。
此案的被告为阿鲁纳戚里纳丹(35岁),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是于今年2月15日晚间,以名为“Arunakiri Nathan II”的面子书帐号,上载一段含攻击成分言论的视频。
控状指出,上述视频已对他人造成伤害,进而抵触1998年多媒体法令第233(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1)(a)条文,并能在第233(3)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及每日被罚款1000令吉。
至于第二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相同时间,利用相同面子书账号上载的相同的视频,其内容已引起巫裔及穆斯林的愤怒,破坏了社会安宁及和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4(故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然而,被告今早在法庭聆听通释员读出控状后,对两项控状皆否认有罪,法官阿兹曼阿兹哈山在聆听辩方律师及主控官的呈词后,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但必须从10月1日起,每月前往邻近警局报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