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失业汉于3年前向家人讨钱买冰毒不遂,狠心弑杀养父母和养弟3人,且砍伤两名养妹,马六甲高庭今日裁决,被告在3项谋杀罪名下被判死刑,另两项伤人罪,则分别坐牢10年。
31岁的被告洛曼哈迪闻判后表现冷静,数名在庭内旁听的家属则趋前到犯人栏处拥抱被告。
被告是于2016月9月7日被控上甲州推事庭。首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8月25日清晨5时50分至6时15分期间,在柏淡玛琳一住宅谋杀哈山华合、玛利亚及莫哈末道菲,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死刑。
另两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时间、地点用巴冷刀致伤诺阿琪达及诺哈兹琳达,可导致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将面对终身监禁或监禁20年的刑罚。
尽管辩方呈上被告精神报告,不过,高庭法官认为被告干案时,不符合失常人的行为,即先杀死两名男死者,才向女死者下手,因而推翻辩方指被告精神失常。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菲在宣判时指出,被告在自辩程序时一语不发,但审核25名证人、被告的干案手法及辩方精神科专家作出的评估后,认为控方呈堂证据确凿,辩方则无法提出合理的理由。
“证人指被告是一名沉默寡言的人,被告与领养家庭没有发生过争执。法庭驳回辩护律师所提出的精神失常辩词。被告的行为不符合精神失常的人。被告知道自己在做错的事。”
因此,阿末纳斯菲宣判被告在3项谋杀罪名下被判死刑,另2项企图谋杀罪,分别监禁10年。
此案由峇迪勿斯、纳比拉迪及玛珠茵副检察司主控;被告辩护律师为阿兹鲁祖基菲里、法米苏莱曼及林嘉瑜。
这起凶杀案是于2016年8月25日发生,被告当时疑向家人讨钱买冰毒不遂,谋杀养父母、养弟3人,同时砍伤2名养妹,最终被在3公里外的清真寺被警方逮捕。
3名死者身上伤痕累累,颈项、头部及身体有多处致命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