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为押解19名作恶多端的“Emi Keju”党嫌犯至法庭面控,警方罕见动员超过100名警力进行护送及驻守,而嫌犯在抵达法庭扣留室后,并未保持沉默反而大声嬉笑和歌唱,丝毫未见悔改之意!
警方是在今早8时,派出超过名来自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及雪州警察总部,并隶属于刑事调查部防范罪案组(D14)、重案组(D9)、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和交通调查及执法组等单位的警员,自莎阿南扣留所将19名涉案嫌犯带往士拉央法庭面控。
押解期间除了嫌犯分乘的两辆“黑玛莉”扣留车外,另有9辆警车在前后随行监督,并有至少6辆交警巡逻摩哆担任开路先锋。另外,为预防突发事件发生,亦有另50名警员及医护人员在法庭驻守,而约30名嫌犯家属则一早于法庭等候。
尽管嫌犯在步下扣留车时,以衣物等遮盖脸部避免样貌曝光,但进入法庭扣留室后,却不时大声嬉笑甚至放声歌唱,与相隔一面墙哭泣的家属成强烈对比。
根据控状,包括32岁首脑再里胡再米在内的18人,涉嫌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9年7月23日期间,在鹅唛峇都大红花3路门牌为3576号的住宅处,成为“Emi Keju”犯罪组织的一员,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而其中一名被告莫哈末尤索夫则在同时期抵触刑事法典第130W(协助有组织犯罪集团)条文。
若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下被定罪,被告将被判处不少于5年及不多于20年监禁,至于在第130W下被定罪,则将判处最高10年监禁。
19人在5名律师陪同下听闻罪状后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法官沙菲拉在此后择定此案于10月9日过堂,而此案检控官为莫哈末依斯甘达。
另一方面,19名嫌犯在11时35分步出法庭,并将被警方押解至双溪毛糯监狱之时,在外等候的家属即一拥而上,向车内家人挥手道别。
根据报导,“Emi Keju”匪党自2013年开始横行于雪隆两地,开始时他们只是持巴冷刀闯入民宅抢劫,但几年后所抢来的钱已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便购买军火专抢金店及劫款车,至今已干下至少50宗罪案,当中包括在2017年闯入国际山庄的国油油站行劫解款车,还冒险在油站内开枪,抢走2袋内装有总值80万令吉现钞的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