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甲州一名学校园丁因涉嫌性侵14岁女学生,今日在甲州地庭面对2项控状,惟被告皆否认有罪,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下月22日过堂。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再纳阿比丁(44岁)被控于在今年5月5日,在下午1时至3时之间,位于格西当一间酒店性侵14岁的受害者,因而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次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6月3日,在下午1时至3时之间,位于柏淡玛琳的一间住家性侵同一名受害者,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本案由玛祖英副检察司主控,并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设附带条件,即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兹鲁拉求情时指出,被告曾是一名退休军人,身患糖尿病,目前已被学校开除,仅靠退休金供养2名孩子及年迈的岳母,因此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诺玛依斯迈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8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