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2日讯) 退伍军人涉嫌性侵养女,今日于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被允许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根据控状,现年64岁的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约晚上9时,在森州芙蓉波德申路春泉镇(bandar Springhill)的住家内性侵17岁的养女,因此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主控官诺莎瓦妮向法庭要求拒绝让被告保释外出,被告代表律师佐瑟则向法官求情,并透露被告患有心脏病及糖尿病。最终,法官祖乃达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他也勒令被告需于每个月15日到邻近警局报道,同时被告及家属不得靠近受害者。
法官也择定案件于8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