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13岁少年涉嫌凌晨从屋顶潜入一家杂货店失手被捕后,遭人痛殴,包括背部有不少被水管抽打后的伤痕而被送往医院急救。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证实警方已接到少年母亲的报案,并疾呼民众切勿动用私刑,以免触法。
他说,已辍学的少年,涉嫌于7月10日凌晨4时15分闯入浮罗山背区一个杂货店,并遭东主逮到。
“少年指他们共有6人一起行动,但其他友人已逃跑。少年也说,其友人日前曾潜入同一家杂货店,并偷走了香烟及手机充值卡。”
他说,警方接到投报后抵达现场时,已看到伤痕累累的少年,并将对方送到医院治疗,包括进行X光扫描检查。
“警方相信少年是在杂货店外,遭3名华裔男子以塑料水管殴打。”
他也指少年的母亲已报案,指不满儿子遭人痛殴,并要求警方展开调查。
他说,此案将在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及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调查。
在第447条文(非法入侵)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槟州总警长拿督纳仁今日下午出席警官重型摩哆课程闭幕礼后说,马来西亚是一个法治国家,而不是森林统治(rule of jungle)的国家,因此,不管是谁都要遵从法律,不可以动用私刑,否则等于还活在石器时代一样。
“如果有人违法,就逮捕他后交给警方,而不是自己动用私刑。让警方展开调查,如果证据足够,警方就会把违法者 提控上庭,让法律制裁。”
另外,他说,威中警方日前逮捕的两名缅甸籍男子,是涉嫌伪造联合国难民署(UNHCR)难民卡的“上线”,警方仍在追查是否还有其他人或集团涉及其中。
他说,警方曾在槟城逮捕数名相信是“下线”的男子,而威中警方早前逮捕的两名缅甸籍嫌犯拥有打印机及伪造卡,相信是案件主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