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来29日讯)森州贸消局今日销毁4万7153瓶,从国外走私进口我国,总值共60万令吉的各类假酒!
森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佐哈利雅谷指出,这批假酒是在2016年期间,在芙蓉一带展开取缔行动中的斩获,且已完成法庭提控的程序,并在今日进行销毁。
佐哈利雅谷今日是在执法组仓库处执行销毁行动时,如是表示。
他说,根据森州贸消局的记录,截至本月26日,共有275起案件触犯贸消局的条例,扣押价值共120万令吉的物品。
佐哈利指出,贸消局会继续通过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Akta Perihal Dagangan 2011)以及1987版权法令,以杜绝赝品与假货贩售。
他表示,一旦被定罪,若是公司被提控,最高刑罚为每件赝品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重犯者罪成,刑罚是每件商品的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
他说,至于个人的最高刑罚,为每件商品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判监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罪成刑罚是每件商品的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判监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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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突击电影院 8人偷拍《复仇者联盟4》
(吉隆坡26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KPDNKK)昨日大举突击电影院,逮捕8名利用手机拍摄《复仇者联盟4》电影画面的民众!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KPDNKK)雪州分局执法组主任阿兹恩指出,当局是在昨日傍晚6时至凌晨12时期间派出10名官员,前往谷中城商场的电影院展开行动,以打击非法盗录活动。
他表示,当局共检查该电影院21间正放映《复仇者联盟4》电影的放映室,并在期间发现有8人在电影播放期间偷拍。
口头警告赶出电影院
“8人被官员即场给予口头警告,并在指示有关人等删除录像后,将其赶出电影院。”
他指出,任何人皆必须尊重著作版权,并勿非法录制电影画面,或经由社交媒体直播。
“执法当局可援引1987年著作权法令第43A条文,对犯法人士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不低于1万令吉及不多过10万令吉罚款,及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