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29日讯)19岁社会新鲜人通过网络应征美睫师,怎料上班数天却只从事清洁打扫工作,报读的美甲课程也毫无下文;她深感不合理,欲请辞,却遭到雇主索赔3个月薪资,并试图强行关在店内,不让离开。
事主罗善洳是于4月初应征一份美睫师工作,当时被告知除了工作之外,还需报读一项课程进修,学费可分成9个月支付,每月500令吉,从工资中扣除。
她当下没有多想,就同意了这项工作,并签下合约,每月底薪1000令吉。
罗善洳表示,签约隔天她就开始上班,惟却只是被指派清洁打扫的工作,以及考试美睫内容。
“上班第二天及第三天也是如一,完全没有接触到客人,甚至所报读的美甲课程也毫无下文。”
“因此我在第三天晚上传讯息向雇主请辞,隔日也联同2名男性友人到公司提交辞职信,并归还制服和门卡。”
“岂料雇主点算物品后,却不让我们离开,并以毁约为由,要求我们交出3个月薪资的赔偿,即3000令吉。”
事主深感不合理,拒绝支付这笔钱,却遭到雇主强行困在店内,并以凶悍语气指示他们必须赔偿,否则将报案和发出律师信。
“我们在店内僵持了大约20至30分钟,当时雇主曾要求其他员工锁门,但员工没有照做,之后趁著雇主离开,我们就赶紧开门逃离现场,到警局报案。”
罗善洳是于今日在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及副主任赖俊权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事主友人蔡镓蔚及服务中心实习生郑晶慧。
她也补充,据知除了她之外,还有10人在此间公司受到同样的遭遇。
游佳豪希望,通过事主的这项个案,能够警惕其他社会新鲜人,在觅工时务必小心谨慎,尤其要先了解工作性质。
“针对雇主不让事主离开一事,警方是可援引刑事法典第365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提出,事主所签署的工作合约有冲突和矛盾之处。
发生碰撞 雇主报案
罗善洳登门公司递交辞职信当天,也发生了一则小插曲;一名陪同的29岁友人因手持手机摄录,引起该女雇主的不满,并夺走这台手机,制止友人录影。
友人为了拿回手机,过程中不慎碰撞到女雇主,女雇主随后到警局报案,控诉遭到对方掌掴,导致脸部红肿。
罗善洳表示,当时为了息事宁人,她决定掏出3000令吉积蓄,赔偿给对方。
蔡镓蔚也补充,没察觉女雇主当时脸上有伤势,奈何友人却遭到对方控诉。
“这名友人随后还在警局内,不明就里地被女雇主掌掴了一巴掌。”
雇主喊冤 指少女同意支付毁约金
周姓雇主喊冤,称自己从未将罗善洳关在店内,对方部分所言根本就是谎言!
她受访时指出,罗善洳提出请辞时,她曾询问辞职理由,并且一度好言相劝,挽留善洳继续工作,惟对方仍坚持辞职,并且同意支付毁约金。
“然而,当她隔天前来公司递交辞职信时,随同2名友人却气势凌人,还出言恐吓;为了保护自己、员工和顾客,我当下唯有拨电向警方求助。”
“所以我那时候不让他们离开,是因为要等警方到来处理此事,我根本没有把他们关在店内。而且其中一名友人当时还动手掌掴我。”
“岂料,当警方来到后,他们三人已经静悄悄离开了。”
她表示,在警方的建议下,她前往警局报案,怎料却在警局遇到罗善洳三人,原来对方也就此事报案,投报内容与记者会如一,惟部分内容不正确。
她也说,警方当下已经向罗善洳三人训话,同时也不断安慰她是否可撤案,勿让年轻人留下案底。
“眼见动手的男子真心道歉,也向我握手鞠躬,我心软之下,就轻轻打他一下,当做他已经吸取教训,并原谅他。”
“而且,那时候是他自己将脸凑上来,示意他已经认错。”
她也驳斥,罗善洳声称有10名受害者的说法,并指本身从未聘雇如此多的新人,所经营的2家分院也只有4名员工,何来10名受害者之说?
她补充,在该公司就业的员工都是工作超过1年,甚至高达3年以上。
“其实在应征的时候,我已经很明确向她讲解合约条规,包括需要工作满一年,否则毁约得支付3个月薪金的赔偿,她也表明同意,并签署这份合约。”
她也说,该公司每名员工都需负责打扫工作,有天善洳必须独自一个人打扫,事因另名同事请假,而且经理安排给她的打扫工作都是比较轻松。
“何况她没有尽责完成,大概清理了约10多分钟就结束。”
“实际上,她是一名新人,也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就让她先做打扫工作,同时练习手艺,不可能第一时间让她接触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