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继上周被控欺骗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承包公司董事的印裔商人加纳拉惹,今日再被控涉及总额1140万令吉的68项洗黑钱罪状,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38岁的加纳拉惹,之前拥有“拿督斯里”衔头,但其勋衔于今年3月13日遭彭亨王室褫夺了。
在两名法庭通译员花了逾一小时念出68项控状后,加纳拉惹向地庭法官罗兹娜表示不认罪。根据第1至第68控状,加纳拉惹被控使用非法活动所得的1140万令吉,从BumiMuhibahCapital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开支票给2个机构、26家公司和10个人。
获得款项的2个机构包括内政部和内陆税收局,获得有关款项的公司包括Mattew Ong Association、Mulia Motor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Digital Tourism私人有限公司、Desa Home Theatre私人有限公司、CK Films(M)私人有限公司,以及Zenith谘询服务私人有限公司。
获得款项的10个人包括陈思正(译音,Tan Su Cheng)、游惠坤(译音,You Hui Koon)、许义博(译音。Koh Yee Phok)、林伟兴(译音,Lim Voi Heng)、李雪薇(译音,Lee Sue Wee)、郑永顺(译音,Teh Eng Soon)、S.哲瓦纳丹(S.Jeewanathan)、K.迪亚古(K.Thiagu)、K.波哈兰(K.Boohalan)及纪美沁(译音,Kee Bee Sim)。
最大一笔数额是240万令吉,是付给Matthew Ong & Associate,另一笔220万令吉是付给内政部。
被告是被控在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18日之间,在吉隆坡城中城的联昌国际银行分行,犯下所有罪行。
5月6日过堂
加纳拉惹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的5倍。
法官罗兹娜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和两名担保人,以及交出一个蕉赖地段的地契,作为保释条件。
代表反贪污委员会的亚伦苏曼副检察司也要求将此案转移至莎阿南法庭,以便此案与加纳拉惹上周因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被控的案件一同聆审。
加纳拉惹的代表律师拿督哥达兰,也没有反对控方将此案移至莎阿南法庭审讯。
法官罗兹娜批准此案转移至莎阿南法庭,并将此案定于5月6日过堂。
加纳拉惹于本月3日,被控于2017年7月和8月期间,分别在八打灵再也Eastin酒店及吉隆坡联昌银行,向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扎鲁阿末索取总计190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后者解决其涉及的海底隧道洗黑钱案,让他免于遭反贪会调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