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34岁销售执行员涉嫌收取500令吉酬劳,以非法出售大专文凭证书,今早在爱极乐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明日移至莎阿南法庭过堂。
被告威佳亚古玛(来自武吉波浪)被控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4时39分左右,在马六甲拉也一家银行接受500令吉的贿金,作为售卖某大学的商业管理大专文凭的回酬,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受贿)。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超过贿金的 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被告代表律师赛阿米鲁则以被告失业,在莎阿南及吉隆坡仍面对多个控状,以及妻子为担保人为由,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
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明日移至莎阿南法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