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一名制作公司前摄影师于上周五在庭上承认侮辱兴都教罪名,惟却在今日法庭原定宣判刑法时,改口否认有罪!
根据马新社报导指出,现年52岁的被告占里阿都拉萨的代表律师哈里斯阿都拉,今午突然向法庭撤回认罪,并要求择日审讯。法官占立巴卡较后亦开口训诫被告及代表律师,指若一早就想要撤回认罪,就应该尽早通知。
转交网络特别法庭法官占立巴卡较后裁决,此案转交网络特别法庭审理,案件将在4月1日、29日和30日进行审讯。
此外,报导亦指出,法官原定于今早9时许宣判刑法,惟被告的代表律师因早上突然有事,结果判决被迫延迟至中午才公布。
据报导,被告占里阿都拉萨被指通过其面子书帐号“Zamri Bin Abd Razak”,上传两个具有侮辱及意图伤害他人感受的贴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
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仍继续犯罪,将每天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