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8日讯)槟城大桥休旅车被撞连人带车坠海案,今日在大山脚法庭过堂,因解剖报告未出炉,案件再展至4月4日过堂。
被告维迪斯被控于今年1月20日凌晨3时,在槟城大桥从槟岛往北赖方向的4公里处,危险驾驶导致21岁公路使用者梅匀鉼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面对至少2年监禁,最高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最多2万令吉,从被判日算起吊销执照至少3年。
被告维迪斯今日身穿深蓝衣、浅蓝色牛仔裤和黑色包鞋,于早上8时50分现身法庭,并从法庭另一个入口处上楼梯进入等候室,企图避开媒体。
被告舅舅找女儿
被告在等候室等待期间,有人为了阻止媒体的拍摄,一度关掉室内的灯光。
主控官卡拉瓦南在法庭上指出,基于死者解剖报告还未出炉而要求展延,获得推事查玛丽批准,将案件展延至4月4日过堂。
另一方面,今早法庭外也发生了一段小插曲,被告维迪斯31岁的舅舅古玛以马来文质问被告父亲,交给他们照顾的女儿去向。结果对方抛下一句“去夜市找”,气得古玛动手推撞被告父亲,但仍不获对方理会。
事后,古玛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由于母亲生病,在2016年,他把与菲律宾妻子所生的3岁女儿交由三姐,即被告维迪斯母亲代为照顾。
“去年我想把孩子接回家照顾,不但被对方拒绝,等我去接孩子时,还用车企图撞我的车。”
他说,其姐姐在没获得他的签名同意下,竟申请到女儿的监护权。女儿现在已经6岁,要入学读书,但他还是无法见到女儿一面,让他很担心女儿发生了什么事。
针对上述的事件,他表示,本身一共报警两次,现在他将把此事交给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