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讯)前巴东勿刹警区主任加萨尼今日被控4项性侵及非礼女下属罪,被告否认罪名,案展明年1月29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加萨尼于今年7月3日晚上10时至11时30分,在亚娄区的一辆轿车内,在一名36岁女子非情愿下,将阳具放入对方的嘴巴,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不超过20年,并可鞭笞。
同时,被告加萨尼使用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贞洁,因而抵触第354条文(非礼)。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项刑罚。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加萨尼于今年10月31日凌晨12时10分至凌晨1时,在亚娄区一辆轿车内,在另一名29岁女子非情愿下,将阴茎放入对方的嘴巴,同样抵触第377C条文。
同时,被告涉嫌使用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贞洁,因而抵触第354条文。
被告对于4项控状皆否认罪名,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被谕令案件审讯期间禁止接近两名受害者。
据了解,两名受害者分别是36岁的见习女警长及另一名29岁巴东勿刹警区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