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一名孟加拉籍男子与3名印裔男子涉嫌非法禁锢及持械致伤2名孟加拉籍男子,今日被提控上庭,3名印裔被告否认有罪,孟加拉籍被告因不明白控状内容,承审推事批准案件展延至11月26日过堂,届时由通译员宣读控状,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才决定是否认罪。
4名被告分别是孟加拉籍男子末依斯迈(27岁)、卡玛拉甘登(31岁)、苏峇玛廉(30岁)及沙迪达山(26岁)。
根据控状,孟加拉籍被告与另3名印裔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4,日凌晨2时,从森林城市员工宿舍将两名孟加拉籍男子莫哈末卡立尔及莫哈末阿都拉掳走,并禁锢在巴西古当森德综合镇两天,抵触刑事法典第347条文(非法禁锢)。
此外,4名被告也被控于10月26日,在非法禁锢两名受害者的地点,致伤两名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
此外,孟加拉籍被告与其中一名印裔被告卡玛拉甘登被控在该员工宿舍内,顺手牵羊偷窃其中一名受害者的1万2000令吉现金,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
承审推事西蒂哈佳批准每名被告以每项控状3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担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11月2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法娜纳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