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涉嫌在3年前多次强奸11岁女童的49岁华裔中年男子郑金发(译音)今日被控上庭,惟被告否认有罪,允许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今日早上8时30分被带上乔治市地庭面控。他被控在2015年,位于新港某住宅单位内,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少女,因此在控状中未详细列明受害者的身份及犯案过程。
在庭上,被告郑金发否认有罪,要求案件审讯。
主控官法拉艾妮要求法官阿兹玛,不允许让被告保释外出;惟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本身拥有2个孩子,而且都还在求学,需要他的照顾,因此希望法官允许他保外候审。
经过考虑后,法官阿兹玛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保释人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12月20日过堂。
根据了解,此案件发生在3年前,即2015年间,当时受害者只有11岁,被告则为46岁,而被告至少3次性侵当时还是女童的受害者。
由于最近被告频频寻找女受害者,勾起女受害者不好的回忆和感到压力,因而向家人揭发此事情。
此外,早前网络广传一则,受害者亲友质问被告的视频。视频中被告声称家属开出向他开出了3个选项,即迎娶女童、赔偿8000令吉或报警处理,但后来家人通过报章澄清绝无私了之意,并在10月29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