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交通部将探讨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因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肇祸司机,或终身吊销驾照。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目前犯错的司机,初犯者驾照只需吊销3年,重犯吊销10年,个人认为这样的惩处太低。
“致死他人是一项严重的过失,应加重刑罚来严惩鲁莽驾驶者。”
他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指出,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1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但不超过2万令吉。
“我个人认为,有关惩处太轻,生命无法重来,那些因鲁莽导致他人死亡的司机,理应被禁止再驾驶。”
但陆兆福坦言,要加重鲁莽司机的刑罚,必须先修改法令,而在修改法令前就必须先做深入研究,探讨其可行性。
他说,该部将会通过陆路交通局和道路交通安全研究院(MIROS)研究,并会召集相关利益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一起讨论。
他指出,目前这还是初步阶段,交通部必须在完成所有的研究工作后,才会将建议提呈给总检察署,过后再提呈国会。
另一方面,针对纳闽码头拥挤,船运公司向进出纳闽货柜征收拥堵附加费的事件,陆兆福说,交通部副部长将亲自到纳闽去了解有关事件。
他今日出席交通部常月会议后受询时说,船运公司是基于纳闽码头的货柜过于拥挤,即从原本只能容纳900个货柜而暴增100%至1800个,才征收附加费。
他指出,如果商家能尽快将货柜移走,减少码头的拥挤度,那么就能免除这些额外的附加费;而目前在纳闽码头的货柜在经过积极地处理后,也已从原有的1800个减至1200个。
商家投诉,船运公司向进出纳闽货柜征收拥堵附加费,20尺货柜除了原有运费,现须额外增付2500令吉;而40尺货柜则须额外增付5000令吉。
商家恫言肯定不会自行吸纳有关涨幅,最终肯定转嫁给消费者,也肯定将造成纳闽物价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