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在路旁拦截他人轿车、脚踹他人轿车,还拉扯女事主头发的巫裔男子莫哈末阿米尔,今日被控蓄意破坏罪,被告俯首认罪,罚款1500令吉。
若被告没有能力缴交罚款,将以监禁4个月替代。
莫哈末阿米尔(30岁)被控于2018年9月24日下午6时50分,在皇后湾广场附近交通圈处,蓄意破坏一辆丰田嘉美的左边旁镜,导致事主蒙受2000令吉的损失。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带到浮罗山背推事庭面控。被告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而是由律师艾德文提供法律援助。
艾德文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一名工厂操作员,每月收入微薄,还有家庭负担。
他指被告事发时,对事主如同“流氓式”的驾车方式感到气愤,才会出手。不过,被告已对于自己的过失行为,深感后悔。
他希望法庭念及被告是初犯,以及已经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给予被告最低的刑罚。被告也在庭上,高声向法庭道歉。
推事诺阿芝因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
警方调查发现,事发时华裔车主载著妻子及2名孩子慢驶在马路上,而事主突然听见后方的白色宝腾赛佳汽车不停向其鸣笛,接著后方汽车与事主汽车平行,接著宝腾赛佳的车主打开车窗,并拍打事主汽车的左边镜,接著超越事主汽车,并截停事主的汽车。
事主的妻子见被告似乎“来者不善”,便以手机拍下过程。被告此时不停对著事主辱骂,并脚踹事主的汽车,甚至抢夺事主手上的手机。
事主妻子与被告纠缠,要被告归还手机时,被告还拉扯事主妻子的头发。直到一旁的路人劝停后,被告才把手机还给事主。事主觉得安全受威胁,之后前往警局报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