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3名警察因5年前绑架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商人,今天被判监禁7年!
法官莫哈末祖峇林在辩方没有提出合理疑点下,今日裁决3名被告, 即来自安邦警区的莫哈末凯鲁警长(38岁)及来自雪州警区总部的阿兹兰阿都卡迪一巡伍长(38岁)和安兰末沙里伍长(42岁)各判监禁7年。
法庭下令莫哈末凯鲁和阿兹兰阿都卡迪从2015年10月11日被逮捕时监禁,而安兰末沙里则因之前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而从今天开始接受判刑。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2013年2月2日傍晚7时至7时30分之间,在吉隆坡马哈拉惹里拉路,强行掳走5 1岁的哥巴拉古鲁,企图将他非法禁锢。
申请暂缓刑罚遭驳回3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65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
主控官努拉玛法翰阿兹副检察司早前基于受害者未被寻获,促请法官判处3名被告最高刑罚。另外,他还敦促法官顾虑受害者的家人失去父亲、丈夫和孩子的悲痛之情。此案从2015年至今以来,展开长时间审判。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以被告皆在警队服务近20年为由,向法官恳请缓行。其中一名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立表示,3名被告是第一次犯案,而且尚有年迈父母需要照料。惟法官驳回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